因文化差异以及幻觉【关于BJD和其他】一文而發的。
BJD簡單來說就是球體關節人形,在香港對BJD的認識最多便是SD。
三月中接觸到一個很美好的人偶,斷斷續續地關注著,也開始留意BJD各樣的事。四月份時模模糊糊得知產地雖在中國,但也可訂到香港,9號那天便下訂了(笑)
我少逛香港相關網站(通常都要註冊,煩死了),中國的易找,故而所得知大多是中國BJD圈內的事。真的很多是與非,而且有部份的人想法很奇怪。很易強硬地要求對方要跟從自己的想法。最明顯的便是接了娃回來,便必定得將人偶視如孩子般愛護。要愛護不是問題,但一定得要視作孩子嗎,不能只視作心愛的玩具來看?而且是誰規定要「必定」這樣做的?否則便口誅筆伐之。
就像養寵物,有的人視之為孩子,有的人視為愛寵。其實當中的對待沒太大分別,只是意識分野而已。有必要為這類的事多番挑起事端?說到底,BJD也只是由樹脂造出來的人偶,但其間所涉的藝術性,各人所視所愛不同罷。(中國人對「與己不同」這種事有些古怪的執著......)
能抱著自己的想法很好,也試著聽聽看、接受別人的思法也不錯啊,這不牽涉刑法或道德嘛......free will而已。
回歸引用的文。上面那篇是被人(BJD圈)抽出來說三道四我才留意到。
那個文化分野,的確存在著,但會在BJD公司客服及外國人間造成誤解,便是客服的不好的。不是懂他國語言便能當中間的communicator的,因為語言本身帶著各自的獨有文化,字詞分開文字和意義,不是翻譯出文字便等同於解說意義。Language沒那麼淺。如同我們看莎士比亞的劇本,要沒註釋,真能明白它的整體故事嗎?
另一方面,外國人因不了解他國文化而責備其BJD所取名字,也有點強蠻了。不過,這其實要看商品要銷往何方,及希望讓消費者對產品產生哪種形象。因文化原因或商品形象而靈活變動名稱,是很重要的行銷策略。
- Apr 13 Mon 2009 22:39
-
關於BJD圈一些莫明奇妙又可笑的話題



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